(2021年5月)音乐人类学专题研究课程汇报(18) | 《学习表演与身体姿态》、《“樂”蕴于身——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

作者:发布时间:2021-05-25

音乐人类学专题研究课程汇报(18) | 《学习表演与身体姿态》、《“樂”蕴于身——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


《音乐人类学专题研究》是上海音乐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萧梅教授)。本课程以一个学期16周的课程为整体规划。第1周的“引论”介绍课程基本内容、目的与课程安排,并讨论关于此课程的相关概念与定义。之后的14周课程则包含五个单元的内容,分别为:音乐人类学实地考察与民族志写作问题;音乐体验与音乐表演民族志;历史音乐人类学专题;仪式音乐研究;应用民族音乐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课上,同学们以专题汇报以及理论研讨的方式参与课程学习,仪式音乐中心也将陆续推出同学们在课上的汇报内容,敬请关注!


本期推文共推出两组同学的阅读汇报,即《“樂”蕴于身——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Choreographic and Kinesthetic Elements in Performance on the Chinese Seven-String Zither、Sharing Musical Expression Through Embodied Listening:A Case Study Based on Chinese Guqin Music、Ethnomusicology,Intermusability,and Performance Practice、《音乐结构与人体运动:来自阿富汗琉特琴的经验》、以及《手“啭”心语:琉球古典音乐安富祖流记谱法及其演奏实践中的身体认知》。


本课程意在推进教学和交流。未征得报告人同意和授权,不宜引用或转作他用。另外,文末附有课堂研讨内容,供大家阅读。


学习表演与身体姿势


汇报人:仲维成(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 2020级硕士研究生)
      陈浩捷( 音乐人类学/ 2020级硕士研究生)

今天我们小组汇报的是题目是《学习表演与身体姿态》。
我们将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讲述,如下图所示:(即三篇文章"Ethnomusicology,Intermusability,and Performance Practice"、《音乐结构与人体运动:来自阿富汗琉特琴的经验》、以及《手“啭”心语:琉球古典音乐安富祖流记谱法及其演奏实践中的身体认知》。)
在2001年,约翰·贝利(John Baily)提出将学习表演作为一种研究技巧。他最初将这种研究技巧运用在了他的阿富汗琉特琴田野考察中。
由于他研究背景是实验心理学,博士毕业论文是有关于人类身体运动和感觉-运动的协调,又是一名演奏各种风格的吉他手,所以他会特别关注身体运动模式(特别是手部的动作)在乐器演奏中的运用。他强调学习表演在音乐人类学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并且相信未来学科的新方向是走向表演的音乐人类学。 
约翰·贝利认为,胡德是真正将音乐人类学中表演方法制度化的学者。
因为胡德在1960年提出了“双重音乐性”的概念,核心含义就是基本音乐技能是音乐类学术研究的基础,要求我们能够表演一种自己所研究文化的乐器,通过耳朵、眼睛、手和声音的训练以及在这些技能中获得的流利性,而不仅仅停留在纯粹理论的层面上。但胡德并没有把学习表演作为一种技术用于音乐人类学研究中。
约翰·贝利认为,术语“Bi-musicality”存在一些问题,他希望“intermusability”被采纳。原因是双语(“Bi”)一词意味着两种语言的流利程度相等,尤其是在5岁前的幼儿时期一起习得的。通过类比,胡德隐含的术语“双重音乐能力”意味着一个人,作为一个孩子,在两种不同的音乐中已经成为一个流利的表演者。胡德当然认识到这一点,他引用了日本雅乐宫廷音乐家的例子,他们从小就接受日本雅乐和西方古典音乐的训练。然而,胡德将“双重音乐能力”一词扩展到了儿童时期之后的第二种音乐文化中的能力习得。但“双重音乐能力”一词的问题远不止于此。音乐性往往是指一个人内在和先天的潜力,以发展音乐能力,这种音乐性成为显著的获得表演技巧。我们学习第二种音乐所获得的是音乐能力。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用“互用性”来代替“双音乐性”,其中“交互”是指“不止一个”,而“音乐能力”是指音乐和能力的缩写。
笔者认为,两者所强调的有相同点和不同点,如下图:
约翰·贝利总结了七点学习表演的优势:
第一点寻找音乐系统的规范,这很大程度是通过局内人的批评或评价来实现的。第二点发现音乐理论和术语,这往往是学习表演的结果。第三点人体工程学讲的是身体运用和乐器表演之间的关系,个案一都塔尔的表演中会详细讲述。第四点文化适应的方式和第五点表演认知,是分别了解表演者的学习过程、心理过程和演奏过程。第六点地位和身份则为进入田野提供了社会优势,最后一点,参与音乐活动能够让研究者进入表演事件。
约翰·贝利意识到,学习演奏并不是为了揭示音乐的结构,而是对音乐的分析有助于达到精通表演。以下几点是他列举有关研究如何影响自己表演的例子:
作为一个局外人,作为一个民族音乐学家,约翰贝利学会了以一种与典型的阿富汗职业音乐家完全不同的方式演奏。
约翰·贝利说:
接下来是相关上述内容的两个个案,第一个是阿富汗琉特琴音乐:
新的都塔尔作为一种独奏乐器与鼓伴奏,它被用来伴奏男声,并被纳入由歌手、热巴布、塔布拉鼓组成的标准城市合奏团,由世袭专业音乐家家庭经营,如右图所示。他们接受14弦的都塔尔加入他们的乐队,但它原来是由业余音乐家演奏。随着新乐器的发展,我们看到了都塔尔的城市化和都塔尔演奏员的职业化。它从一种业余爱好者作为消遣演奏的乡村乐器,变成了一种城市乐器,由与世袭音乐家密切接触的专业人士演奏,他们保持着高水平的演奏水平。
都塔尔和热巴布之间的关键区别是,在都塔尔上,音符位置以单行排列,作者将此称为线性排列。而在热巴布的三根弦上,音符排列在三行,作者将此称为“分层排列 ”。
而作者认为,“都塔尔演奏者”没有像“热巴布”那样开发复杂的右手演奏艺术,这或许和其最初起源时演奏者的业余身份有关,热巴布演奏家通常是世代相传的音乐世家。
以下是作者研究都塔尔个案得出的部分结论:
个案二是琉球古典音乐,文献是黄婉教授的《手“啭”心语:琉球古典音乐安富祖流记谱法及其演奏实践中的身体认知》,从文章题目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讨论的是琉球群岛的古典音乐中的流派、和记谱法以及关于演奏中的身体认知,这篇文章以三线为贯穿,讲述了在琉球群岛地区使用的三线谱也就是工工四谱的历史发现脉络,以及在三线这件乐器的流派演变以及演奏过程中关于表演传承方式的讨论。
首先是琉球古典音乐,它的起源与明朝时期的宫廷音乐有关,以三线为伴奏乐器,形成了歌乐舞为一体的音乐形式,并以此形成了弦声一体的弦歌体裁歌三线。
关于安富祖流、野村流这两个流派在其表演和传承上的特征还是很明显的。
比如安富祖流强调口传身授,在传承的过程中学生不能看谱,而且严格按照老师的动作进行模仿,并由此创造出了“手样”符号,这个符号就是一种身体表演东西形成的抽象的符号化。而野村流就与此相反,他们强调书面表达在早先脱离了宫廷和士族阶层后,为了方便日益增多的现代音乐爱好者自学,因此在既有的三线奏法工工四谱基础上,增记了非常详细的歌唱相关的发声和润腔记号“吟”。
下面是我认为很有趣的一点。人脉标记速度记号,这个记号是琉球地区特有的,以人的脉搏在一分钟内跳动的次数作为器乐演奏的速度提示。如下图:
接着是沟通音乐结构与意义的身“啭”,这是全文的重点,也是难点,但其中内容我觉得可以呼应上上周李亚老师说的:基于体验的音乐表演,这部分主要是从安富祖流的歌三线演奏为讨论,如刚才提及的安富祖流强调口传身授,在长期的演化中,演奏三线的手势被概念化为记号,称为“手样”。最终形成该流派成员在手势运用上的完全一致反映出了个人身体经验与流派意识整合的同时,也体现了流派忠诚。
最后的总结,我们直接引用了黄婉老师的话:
最后是我们小组的汇报总结:
以上就是我们小组的汇报,谢谢大家,请批评指正。

”樂”蕴于身——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



汇报人:林艺婷(音乐人类学专业/2020级硕士研究生)
                      黄洁(音乐人类学专业/2020级硕士研究生)
这是我们小组今天要汇报的三篇文章,首先是萧梅教授所作《“樂”蕴于身——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
作者以“身”,也就是身体,作为“乐”之蕴体,文章基于作者研究工作的三个背景,来讨论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三个背景分别是:(如下图)
1.仪式音乐研究的背景:
作者以自身研究经历的思考,关注仪式表象中的历史成因。认为仪式作为人类最初的叙事话语手段,追忆着过去并以戏剧方式表达出来。作者举例了华北地区秧歌舞中的“黄河九曲灯”等等。
这种以戏剧、舞蹈方式的表达,体现仪式的“操演性”,“操演性”通过传承、实践,给予传统当下性的存在,并在历史意义上形成一套以身体姿势、手势、动作为编码的操演话语。
作者随而追问,仪式作为特殊的历史叙事方式,是否应该成为文字、器物以外,作为一种身体所承载的,以人的身体直接感受为媒介的记忆方式,以及一种“时间性”的体现,并作为史学研究及史料多样性本体论问题的关注点。
2.传统音乐美学教学的背景:
作者关注1980年代后的两个重要研究成果,一是中西音乐美学特征的比较。再是“中国音乐美学史”所圈定的范围。
“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史”在方法论上以“文字为中心”,由精英记载,而广大民众的所行所感所思被忽略了,作者进而提出问题:乐人(包括民间乐工)及其实践是否能成为中国音乐美学或美学史关照的主体?
作者还提到,中国传统音乐孕育了以演奏家为中心、以奏(唱)操作行为为核心的注重过程、动态、功能的整体性音乐观念,也就是以身体行为为中心的时间性的音乐构成观。
3、民族音乐学学科史的启迪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后越来越强调 从 对音乐的结果的研究转向对过程的研究,关注人如何制造、使用音乐及乐器,关注表演实践。
作者举例梅里亚姆的行为纬度等来进行说明,这类研究多是关注“非欧”音乐文化,“非欧”音乐的文化所呈现的不同音乐观念、音乐行为及音乐自体为其研究视野与研究方法提供了拓展的可能性。
以上三点是作者以“身体”维度讨论中国传统之“乐”讨论传统音乐实践观的基点,接着作者从两方面来说明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
二.中国传统音乐的实践观

1、仪式性乐种与仪式音乐研究
作者先从四个层面说明了中国传统音乐的“乐”中体现的身体实践的重要性。在构成性上“乐”以诗歌舞的综合,呈现出身体的整体性运动;生成性上强调“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的“心”不是一种精神,而是生命中枢的生理器官;功能性上,礼乐相和,身体行礼,以维系“仁”之礼义;进而在观念上以乐达到“天地之齐,中和之纪”的境界。
仪式性乐种正是以“乐”为生命感受,其礼为具体的方法和途径,实现礼与乐的结合。是极具地方性“乐”文化的表达方式,以广义乐种为对象的仪式音乐研究符合中国传统音乐本来面目的所在。
在仪式性的乐种实践中,其贯穿的特殊观念和行为模式,强调“身体习行”的重要性。
作者在这里提到了一个词,“仪献”,可以对照着“文献”来理解,“身之所习谓之仪”。指的是未被书写下来的仪式的隐性部分,这就体现了“身体习行”的价值,是不能被文字、器物所取代的。
因此,对传统仪式性乐种的研究,作者强调如下:
2、“体化实践”与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方式
“体化实践”:由人类学家保罗·康纳顿(Paul Connerton)提出,指记忆在身体实践中积累的,是一种相对于刻写(一种能够捕捉并为后世保存证据的记录方式,如文字)实践的类型。
体化实践总是比文字刻写实践更容易被忽略,体现在音乐上就是重视谱面而不是对创作、发声的过程的分析。而音乐所建构的“多层重迭的构造的世界”,就是要求我们同时关注身体行为与音响结构的关系,并延展出音乐分析的多维度手段。
“体化实践”作为存在方式和获得方式有以下特点:
作为存在方式:我们所要研究的“体化实践”往往是口传心授、口传身授。有着形成地域性、宗亲性、隐密性、历时性的音乐活动特点,并直接影响着音乐思维和音乐感知方式。
作为获得方式:创造即兴自由的空间与训练自己成为可以传承的身体 并行。此时声音表征与身体动作的过程具有经验的已提醒和连贯性。
作者以古琴为例讨论“体化实践”,古琴减字谱重在记录演奏时的手法动作及发音位置,其谱字符码与身体的直接感觉是相互依存的,音乐学家梁铭越称古琴以指尖之血脉触弦感音,台北艺术大学的张清治把这种对古琴指法的重视称为“指观艺术”。第二个例子是仪式之“樂”,此字三种读音“yue le yao ”都符合了象形、表意、形声中所体现的“樂”之情景和作用。
我对这篇文章作了一些思考,如下:

Choreographic and Kinesthetic Elements in Performance on the Chinese Seven-String Zither

我们要汇报的第二篇文章是Bell Yung的Choreographic and Kinesthetic Elements in Performance on the Chinese Seven-String Zither。
文章作者受梅里亚姆三维模式的启发,关注音乐概念与身体行为之间的联系。下图是文章线索概览:

作者认为音乐学家们更多关注了音乐中的听觉,而视觉和动觉在整个音乐体验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应该得到更充分的考虑。且表演者产生声音的身体动作,可以作为一种舞蹈形式进行分析。因此他以古琴为例,在整体音乐体验中集中考察视觉和动觉的因素。
首先作者提到,历史上一些关于古琴的书籍上运用动物姿势来描述指法技巧,如描述两只手的动作 就像一对正在跳舞且并行而飞的凤凰。
接着说动觉这个贯穿全文的术语,动觉是作者从运动机能学中借用来的,是用来描绘身体姿势感觉的术语,它由肌肉、关节的感觉器官和感觉神经末梢共同作用而产生。作者认为,先有动觉对身体动作的触发,再有产生音调的动作的发声,最后才会有音调的产生,通过动觉的触发将音乐与人代入一种情境之中。
手指的技巧是表演的一部分:
作者将手的运动看作是舞蹈性的,探讨舞蹈空间的问题,作者将舞蹈的空间划分9个 如图所示,又将手的运动轨迹分为11种,如下图:
这样的活动的周期有一定的规律,但是没有看表演或者不会演奏的人就不会察觉到。
关于古琴的记谱、演奏经验的一些问题:
古琴的记谱通过描述动作达到演奏音乐的目的,这些符号暗示了表演本身的视觉和动觉性质。表演的动作具有隐喻性,这也与古琴本身声音小的性质有关,通过动作达到对听似结束的声音的延续,从而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目的。后来古琴开始用金属弦代替丝弦,演奏时滑弦更容易被听到。金属弦的推崇让动觉的意义被减弱,而听觉的意义更加重要(但自娱为目的的私人演奏中还是坚持使用丝弦,比起听觉,这一群体更在意表演时的动觉元素)。
接着作者从演奏者的体验来说明,古琴演奏者并没有完全遵照乐谱进行演奏,而是更加关注手部动作的自然流动,虽然在这样的情况下音容易偏高。也就是说演奏者更在意动觉经验的表现,当演奏者用不同手指去弹同一个音时,在听众看来更注重音色的表达,但实际上表演者追求的是表演时手指动作的流畅与自然。但这个“自然”也是有原则框架的,比如右手在表演中要有一直在打圈的状态。
作者认为,老一辈的琴家很重视正确的演奏姿势,但是新一代的却没有那么重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古琴原来是以自娱为目的,私人演奏的,音乐总体感觉只有本人和近的人可以察觉,但是现在古琴面对大量的听众,改变了它最基本的特性,减弱了动觉的重要性。最后,作者将中国的一些器乐表演与西方的进行比较,突出了中国器乐表演中对身体感的重视。
综上,全文以描述古琴演奏者的身体行为贯穿始终,并“强调身体行为”与“音乐音响”以及“音乐概念化”之间的紧密联系。

Sharing Musical Expression Through Embodied Listening:A Case Study Based on Chinese Guqin Music

我们要汇报的第三篇文章是:Sharing Musical Expression Through Embodied Listening:A Case Study Based on Chinese Guqin Music,作者包括:Marc Leman, Frank Desmet,Frederik Styns,Leon Van Noorden,以及 Dirk Moelants 。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物理实验来证实听众与演奏者在一定程度上共享了音乐表达。
实验中30位听众聆听提前录制的3个古琴音乐片段,要求手臂与听到的音乐一起移动,每放完一个片段后进行一次讨论对3各片段有不同的了解后,继续聆听并反应,共4次讨论,通过设备记录得出详细数据,并要求听众填写问卷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评估。
重复测试的方差分析表明,参与者的性别、年龄、音乐背景,音感这些因素对实验结果的影响不大。对于数据的分析作者主要基于Intralistenser的相关性,也就是听众重复运动的能力,interlistener相关性,也就是听众运动速度模式之间的关系,listener-player相关性,就是听众运动模式和表演者运动模式的相关性这三个方面为基础分析。实验数据如下方图表:
得出的结论包括听众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听众与表演者之间的关联性取决于音乐片段的性质,旋律性强的片段更能引起主体间的共鸣,比较碎片化的音乐片段更具个人解释的差异性;听众手臂的运动速度模式倾向于演奏者肩膀的运动速度模式。
在讨论中,作者表示从方法上来说,通过重复聆听设计确定音乐驱动的可靠性。从音乐的作用上来看,旋律强的音乐片段得分高于碎片化旋律,旋律易于表达情感,更能激发身体的运动。从肩膀的作用来看,通过身体的动作听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码音乐刺激的表演,这些身体的表达可能反应了表演者表现情感的清晰度。
作者将实验结果置放于社会人类学的视域下,音乐知觉建立在听众的主观行动中,知觉的表达可以由群体共享和表示,说明了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如果参与者的行为与他人的行为相似,那么行为相似的人更有可能和谐相处。视觉领域下,观察者对自己比较熟悉的身体运动方式更加敏感。
总的来说,该研究提供一种方法论来研究一下假设:音乐中的表达模式,可以在演奏者和听众之间产生察觉和共享,该方法是基于对动作的测量,并采用一种听众必须重复其动作的设计来确保设计的可靠性。这项研究的认识论背景植根与体现音乐认知的范式,该范式通过监视机器假设感知与行动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在这种范式中,人体被视为主观体验与物理现实之间的自然媒介,音乐表演和聆听可以看做是人这一自然媒介的一种表达。运动速度模式的比较表明,听众分享了他们对音乐表达的敏感性,并且他们能够通过音乐驱动的声音来表现出这种敏感性,研究还显示,演奏者肩膀的运动速度模式与听者手臂的运动速度模式相关,这表明他们可以在形体上产生共鸣。
我们小组的汇报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课堂讨论



萧梅老师:感谢今天课堂汇报的两个小组,下面我们开始课堂讨论环节,大家可以针对刚才两组同学的汇报提一些问题。

 

邢媛:我想问陈浩捷小组一个问题,你们提出“学习表演是否存在局限”的问题,我不太明白它的意思。

 

陈浩捷:John Baily在他的田野中通过学习表演,获得了他者音乐文化上的认知和社会身份,这些都是学习表演的优势,但是我想反思的是研究者学习表演是否还存在一些局限性?

 

邢媛:你的意思是研究者学习表演是否具有局限性。

 

陈浩捷:是的。

 

萧梅老师:这个局限性能再具体一点吗?即使是花卉同学拉小提琴,他也存在局限性,比如他每一次表演是否都尽善尽美?所以你所说的局限性是不是说即使研究者去学习表演了,但实际上他对他的研究对象依然存在“隔阂”?就算你获得了局内人的认可,你的表演可能达到了某种程度,也无法自诩局内人,你说的局限性是这个意思是吧?

 

陈浩捷:是的。

 

萧梅老师:这个局限性肯定存在,我们借用上节课的讨论,你也可以说你的表演是一种挪用,但在挪用的过程中,你对他者音乐文化的有了体验,如果你没有这个体验,或许更难获得对它的认知。

 

彭小峰(旁听):老师,我想围绕大家刚刚讨论的研究者学习表演的局限性问题发表一下我的想法。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去纠结这个局限性问题,因为局限性肯定是存在的,我觉得更值得讨论的是研究者去学习表演的目的是什么?我想分享一下我的田野经验,有一次我去某地采风,当时带了我自己的唢呐去学习,但是在吹的时候,那个艺人一下子就打断了我,他说你吹的不对。为什么不对呢?我就是吹的sol啊,他们吹的也是sol啊,艺人说:“你没有用低音的那个sol,就是用低音超吹出来的sol。”因为我是直接用的高音sol,其实两者的音高都一样,但是他们就觉得,这个音就应该用低音的那个指法的音色,虽然两个音高是一样的,但是音色会不一样,这就形成了一种表演差异,这个表演差异也是我们最终需要去探寻局内人观念的问题,也就是他们的音乐观念是什么样的。因此有局限性是没问题的,但我们通过学习他者的音乐表演,我们就能够看到他们的音乐观念是什么样的,我觉得这个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

 

萧梅老师:很好,我们上节课也说到最关键的是要发现问题。这也让我联想到有一首古琴创作曲,是我们熟悉的一位作曲家写。我们都知道古琴的语汇中的“应合”指法,但是这个谱子虽然是作曲家写的,也是著名琴家定了指法,但也有一些琴家在演奏的时候觉得别扭,原因就是这个应合是以两个按音出现,而如果换成先按后散或先散后按的指法来处理,琴家会觉得舒服很多。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因为作曲家的音高感觉和琴家有差异。古琴不同而作曲家显然受到了钢琴思维的影响。实际上这就是一个音高的空间感,一个八度还是两个八度就产生了生理上的适应,这就是琴家的惯习,要想舒服,就得改变弦法。所以我觉得这也是很有趣的问题。

 

宁太兴:老师我有两个问题。首先我想问陈浩捷小组,阿富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国家,人群也比较复杂,比如阿富汗南部的普什图人,北部的土库曼人还有东北部的帕米尔人,所以我想问一下John Baily是否在文中提到了都塔尔和热巴布这两种乐器的区域特征,或者他在文中有没有涉及到这一方面内容?

 

陈浩捷:John Baily在文中对比了都塔尔和热巴布两件乐器,他提到演奏都塔尔的演奏家的地位较低,而演奏热巴布的演奏家一般都是世袭的。

 

萧梅老师:这个其实是有的,都塔尔这件乐器不仅存在于阿富汗地区,它再往东边到乌兹别克斯坦、我国新疆维吾尔族,这些地区都有都塔尔,传统的都塔尔多半是用于吟唱,就是弹唱传统,它是丝绸之路上的弹唱传统中比较常见的乐器,都塔尔本身就是二弦的意思。但是,都塔尔在阿富汗这个地方发生了变化,都塔尔融合了热巴布的东西,从两根弦发展到十四根弦,这就是文化之间相互融合,这也是丝绸之路上的音乐研究里非常有意思的话题。John Baily的研究,把这样的内容展现了出来,因为乐器的改革,器乐化了,实际上也导致了演奏者整个演奏技法的变化。此外John Baily的研究很早就强调人体工学,他是布莱金的学生,布莱金强调身体行为,他写了《迈向身体的人类学》(Toward an Anthropology of the Body)。我们在2015年邀请John Baily来讲表演研究的话题,在表演这一方面,他自己可以作为一名阿富汗的演奏家来演奏,他的研究工作也相当深入。所以,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这也从史学的角度提供了一个丝绸之路音乐文化交流中一直没有停止的研究案例。

 

宁太兴:我还有第二个问题。刚才是林艺婷的那组在汇报中提到了古琴的手势问题。我觉得不同的人,甚至同一个人心情好和不好的时候,他的手势也是不尽相同的,就像上周我上朱晓谷老师的课,他提到刘德海先生就不喜欢用那种夸张的手势,所以我想问一下大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包括这篇论文所研究的古琴,可能古琴的演奏手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不同。我们知道古琴在先秦的时候可能合奏更多一点,我们在很多古籍文献上可以看到,比如“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我有嘉宾,鼓瑟鼓琴”等等,所以说古琴和瑟、鼓,它最多的是一种合奏的表演形态。所以我想说,我们以现在的姿势来研究古琴历史上的表演形态有怎样的意义?

 

方迪:对于宁太兴同学的这个问题,我有一点回应。我觉得古琴在古代历史上的声音我们是听不到的,因为没有记录,所以我们想复原历史上的古琴声音的话,只能依靠那个遗留下来的谱子和指法。

 

宁太兴:你是说依靠遗留下来的谱子和指法,然后再加上后代人的想象是吗?

 

方迪:不是,因为特定的声音是靠特定的动作做出来的,所以特定手势是发出特定声音的一个最基本的因素,而且我记得好像古琴以前遗留下来的琴谱上就是画有手势,而且不同的手势有不同的名字和讲究,

 

花卉:即使一个徽位,不同的手势出来的音色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宁太兴:我想问的是,Choreographic and Kinesthetic Elements in Performance on the Chinese Seven-String Zither这篇文章是在强调什么问题?

 

林艺婷:我觉得这篇文章强调的是动觉,特别是以古琴为例,强调动觉在表演中的重要性。

 

黄洁:我认为这篇文章在强调以前古琴的表演动作和现在有差异,一个原因是它的弦材变化了,以前是丝弦,现在变成金属弦;另外是受众变化了,原来古琴是一种文人音乐,听的人少,所以会更加注重它的动作,因为声音太小了,演奏者就通过动作引导着听众去想象,现在声音变大了,所以没有这么注重动作,原来是更注重动作的。

 

萧梅老师:我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好,其实Choreographic and Kinesthetic Elements in Performance on the Chinese Seven-String Zither提到的动觉和刘德海老师批评演奏夸张的动作,两者不是一回事。刘德海老师指的是那些与音乐理解无关的,故意夸张的演奏动作。第二个问题就是宁太兴提到的历史问题。我们知道任何一件乐器及其音乐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会不一样,乐器的制造材料不一样,乐器构造不一样,演奏法也不一样。但古琴谱本身是描述指法和动作的,不管是《幽兰》文字谱到减字谱,都是按照取音的位置和按音动作的过程来描述的,它不直接记写音高,所以动觉肯定在其中,甚至我们可以通过考证指法发现某个时代琴曲的速度问题,因为指法决定了演奏速度。


另外,刚才黄洁同学举例为古琴琴弦的变化,确实,过去用丝弦,走手音有较重的木头和丝弦摩擦的声音,这个走手音实际上也包括在琴曲中,但我们现在认为这是噪声。现在金属弦摩擦面板的声音比较小,因为金属弦的声音更加敏感,这时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是古琴要有那种丝弦的声音,认为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特殊审美。荣鸿曾老师描述的是一个古琴发展的历史过程,原来是丝弦,到了金属弦的时候,动觉就慢慢被忽视了,更多的是听旋律,而古琴自身的声音景观,以前是有空间感和动觉的,后来这些逐渐被听觉取代了。这个研究是有历史考证意义的,比如我们听到不同的古琴曲录音就知道其中用的什么弦,可以听出时代在变化。包括琴曲的处理,我们之前做过一次实验,把龚一老师、林友仁老师、成公亮老师的《忆故人》全部拿来听,虽然每个人演奏风格都不一样,但他们也有共同的特点,这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接受了专业音乐教育后,对音乐的处理,更具有戏剧性对比和高潮,这与过去古琴曲弹奏中的清微淡远不一样了。我们虽然可以在《忆故人》整首琴曲的演奏呈现上听出每个人的个性,比如成公亮老师速度最慢,但将三位老师的演奏去和其他人比,他们的时代特点就体现出来了,还能听出他们都有在音乐学院的经历,这就是声音告诉我们的历史。


再如我们学校乐器博物馆最近做的百年二胡展,当我们将几十把不同时代的胡琴放在一起,让不同演奏家来拉,我们会发现每把二胡的拉出来的感觉都不一样,当你把这些声音放在一起的时候,不同胡琴的声音就构成了一部百年二胡发展历史,尤其是胡琴和小提琴最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胡琴没有指板,这个时候你就看它的动觉。此外,现在还有一些江南丝竹老乐师是用指肚按弦,所以他们的按弦是横关系,而到我们60年代、70年代,二胡演奏最革命性的变化就是改指肚为指尖按弦,第一是加快了演奏速度,第二是有助于把握音高的精确度。但这些变化最终都导致了乐器声音的变化,所以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聆听声音去感受一件乐器的历史变化,而且不同的演奏法带来的姿态、空间感和身体惯习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么,对于我们研究来讲,也可以从姿态去把握,演奏家每一个动作的提示,或者他的情感处理,实际上听众是可以听和看出来的,这就是听众和演奏家之间的动作交互模式,但是这种实验需要设一些限定,就是我们要限定人群,因为有些东西可以做到所有人去听都会感受到其中的变化,但有些东西会因为文化间的差异,不同文化的人对同一音乐的感知就不一样。

 

刚刚陈浩捷小组汇报时说John Baily在《音乐结构与人体运动:来自阿富汗琉特琴的经验》一文提到演奏者演奏都塔尔或热巴布时要点头,我们现在爵士乐或摇滚乐大家也都是这样,台下的观众会跟着台上的演奏者一起前后抻脖子摇摆,所以你到摇滚乐现场就是为了去体验这个东西。上周星期天我就跑到DJ那个地方,一个日本人玩的酒吧,这个空间中大家的身体形态都在不断地随着音响摆动,演奏家与听众之间有某种通性,共同构成了这一公共空间。好像通过身体彼此互相理解。再比如京剧演员如果到音乐厅里演出,他肯定特别难受,因为没有叫好。我有一次在台北两厅院的音乐厅听一场音乐会,这个音乐会中有一段是李宝春上来跟管弦乐队合作,当时他唱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就忍不住叫好,然后当时所有人的眼睛就齐刷刷的看过来,意思是说就算他唱的再好,你在音乐厅也不能叫好。但是当时就是情不自禁,不叫好怎么行呢?不叫好就意味着这口气没出去。所以我们说在什么地方演,为谁演,演的是什么,怎么演,我们同样还是要去做这种考察,这是特别有意思的问题。

 

另外,刚刚陈浩捷在汇报时说你只要和你的田野对象做朋友,你就不要付钱,问题是你怎么交朋友?我再拿张珊的田野做例子,张珊住在他老师家,刚开始的时候,我跟刘湘晨老师商量觉得张珊应该住在他老师家,每个月给他1000元伙食费,但后来你去的时候就发现根本没有办法给这个钱。所以我回来以后,我就把哈萨克斯坦送给国宾级的哈萨克袍子寄去送给了他老师。而有一次张珊听到他的老师在跟别人聊天时问什么牌子的吉他好,当时张珊没说话,他只是跟我发了微信,他说:“我暂时不说,我要给我的老师一个惊喜。”后来。他就在上海给老师订制了一个吉他然后就寄过去送给了他老师,这种方式和直接付钱给老师,两者完全不是同一个概念对吧?这种交情不是钱可以买来的。此外,当时他老师收到吉他非常高兴,哈萨克人将吉他调的跟冬不拉一样,只是定弦不一样,很有趣。这也很像我很早以前采访苗族时,发现他们把口琴的fa和si扣掉,然后吹芦笙曲,都是簧片震动,他吹出来的声音很像芦笙,所以你不要看到他们在吹口琴,就认为他们真的是在吹口琴,因为每种东西都可以本土化,也就是外来的东西如何挪用然后本土化,局内人是有创造性的,所以这也是非常有意思的现象。


那么,回到刚开始谈论的田野问题,其实这也是我们田野当中常常遇见的伦理问题,我记得之前有一次我在台湾开会,西格尔就一直问我,你们现在发表的东西有没有征得当地人的同意,因为他非常看重这类问题,我印象特别深的是我们上音出版社要出版《苏亚人为什么歌唱》的时候,当时我给他写信,我说我们这边要出版你的《苏亚人为什么歌唱》,然后他就说他一定要征求苏亚人的同意,所以国外学者就很强调这些。然后在台湾开会的时候,西格尔就问我们是怎么征得当地人的同意去使用他们的东西?当然,我以前每次去田野采录完资料后,会有一个纸质合约,上面会表示说音研所将它收藏保存,用于学术研究,不用于商业用途,然后让对方在材料上盖个手印,并付给他们相应的劳务费。但我到广西做研究的时候,当时和广西的执仪者感情非常好,她要做升等仪式,这个仪式要花很多钱,我就出了很大的一部分,但是你要是叫我去获得一个她的授权,让她们盖个印,证明她们收到了我的钱,然后我以后可以用于学术研究什么的,我讲不出来。所以,我就回答西格尔说,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往往没有办法和他们说用劳务费来买单。西格尔以及其他外国学者便说:“是啊,你们这代人没有问题,因为你跟他们(田野对象)关系好,那将来他的下一代要来跟你诉讼怎么办呢?”因为西方是一个契约社会。所以说怎么去很好的处理这些事情,其实蛮难的,而且那一纸契约到底该不该写呢?这很难说。不过,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契约化了,就是你给我钱,我给你什么东西或材料,我们90年代去考察的时候,当时也有很多外国采访队去考察,他们过来就直接发钱,那他们这次发钱的标准就成为下次本地人收钱的标准,我们当时也有人说,本地人他们家这么穷,我们应该多给点钱,可问题是接下来比如你们学生去采访的时候怎么办?因为你们没钱给人家,所以这些东西都是非常具体实在的问题。

 

罗晗绮:老师,我有一个问题。刚刚林艺婷小组汇报的Sharing Musical Expression Through Embodied Listening: A Case Study Based on Chinese Guqin Music这篇文章我觉得是偏实证科学的做法,但这种做法的得出来的结果,其实用音乐人类学的方法也可以得出来,所以我还不太清楚文章作者这么做的意义何在。他们应该会有自己的意义,但是我会比较疑惑,不知道你们小组怎么看这个问题。

 

萧梅老师:你所说的问题我记得有一位美国民族音乐学家Judith Becker,她写了Deep Listeners: Music, Emotion, and Trancing,她也有一篇文章《21世纪中的民族音乐学与经验主义》,提到我们民族音乐学跟实证科学的某些问题是一样的,虽然你最后也得到了一样的研究结果,但你没有具体的实验数据,便不成其为实证研究。这里存在学科之间的话语冲突,但这又是一个跨不过去的东西。当然,她自己提出了神经医学研究中应关注文化层面以及民族音乐学研究中应关注脑的变化,并设计了实验以及采用了仪器(如GSR)与数据来说明其观点,也许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互支持下的研究,才是双赢的策略。Sharing Musical Expression Through Embodied Listening: A Case Study Based on Chinese Guqin Music这篇文章里呈现了很多实验数据,但是如果从我们的角度来讲,这种实验数据它其实有局限性,所以搞科学研究的人就要讲清楚他的实验条件,比如多少度的水温、多大的瓶子、装了多少克的水,然后如何将试纸放进去取出来,等等。什么叫科学,科学就是把很多东西划清界限,划到我的结论只在这个小范围中有效,跨出这个小范围就不行,所以不同的学科之间有着不同的学术要求,当然如果我的社科研究和你的科学研究重合了,那就说明这个事情可以被不同学科领域共同认可。

 

另外,我针对陈浩捷小组的汇报提一个意见。其实我觉得,如果我准备汇报黄婉老师的这篇《手“啭”心语:琉球古典音乐安富祖流记谱法及其演奏时间中的身体认知》文章的话,我会去联系黄婉老师,问她能不能在三线上把“手样”符号做一个小演示,然后你们拍下来用在课堂汇报里,这样你们也做了田野实践,汇报也能更丰富。还有关于“Intermusability”一词翻译的问题,现在有“交互音乐能力”和“多重音乐能力”两种翻译,我觉得你们汇报是从两个不同的面向来说这个词。如果说它是“more than one”,就是它是多重的音乐能力的话,你也可以说在这多重音乐能力之间,也存在着交互性。所以我觉得你们可以在汇报的PPT上带一个括弧把英文原文附上。就是说不管你用什么样的翻译,你可以附一个注释在旁边。比如说最近我们就碰到这个问题,大部分人把“music making”和“musicking”这两个词都翻成“作乐”,当然也有人把“musicking”翻成“事乐”,这是一个偏向动词的解释,“music making”也是有着动词的意义,也不能把它翻译得名词化。所以面对翻译问题,我们就可以在旁边加上括弧标上它的英文原词,这是很有必要的,也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

 

花卉:老师,我看到您在黑板上写了“kinesthesis”这个词,包括John Baily也提到研究者要有多重音乐能力或者双重音乐能力。我刚才百度了一下,就是说“动觉”是随意运动的重要基础,是对自己身体的运动和位置状态的感觉。动觉感受器分布在人体肌肉、肌腱、韧带和关节中,如肌梭、腱梭、关节小体等,当关节伸屈或肌肉弛缩时,就会刺激这些感受器,产生神经冲动,然后就产生了动觉。所以,能否这样去理解,就是有多重音乐能力的人其实更加容易通过动觉去理解这件乐器,虽然存在着隔层,但是也比没有多重音乐能力的人更加趋近于这件乐器本身的音乐特点。

 

萧梅老师:我觉得所有演奏乐器的人都会碰到这个问题,他都有动觉因素在里面。那是不是你玩的乐器越多,你就会更接近那个音乐,我觉得这不一定。可能你就形成了一种很强烈的感觉,这时你就不断去挪用别人的东西,变成你自己的,就是不断地自我化,也有可能是这样的。

 

花卉:其实我现在如果拿起一把二胡,我还是会以小提琴的方式去演奏,反而就是比较对立的。

 

萧梅老师:没错,那么你就得改。所以John Baily强调在乐器、人体运动以及音响之间,这三种模式中,乐器的模式决定你的演奏模式,而演奏模式决定你的音响模式。在这里面,动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你要以动觉出发,从动觉去观察,你肯定就能观察出不同模式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从结果研究到过程研究,之前我们只是分析那个最终的音响结果,但这个音响结果实际上是由这些模式产生的,动觉在这些模式中是一个中枢性的东西。所以我们在研究听觉艺术的同时要注重联觉、动觉甚至视觉。像我们上星期读的Paul Stoller的The Taste of Ethnographic Things: The senses in Anthropology,书里就强调了以往我们以视觉为中心,而现在我们应该要“聆听”。这本书的作者作为人类学家,注重去听研究对象的历史,聆听他们祖先的声音。但是作为音乐学家的我们又过度地强调了听觉,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强调一下视觉,或者强调直接产生声音的动觉,所以就有了对姿态的研究。其实我记得2010年我们有过一次讨论,当时大音讲堂请了一位专门做宗教研究的美国人类学家Csordas来讲“Embodiment”,当时我还让李娟总结了英国东安哥拉大学召开的第一届音乐与姿态国际会议上有关身体姿态与音乐研究之间关系的讨论要点,李娟在那次大音讲堂上就把这个会议的一些要点做了陈述。后来我看到陶辛老师的一个学生赖菁菁写了一篇关于身体姿态和音乐研究的文章其中的主要内容就是那个会议的材料,即《音乐姿态研究——跨学科音乐分析的新趋向》的文章,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

 

最后,在课堂结束前我想说,当我们要研究他文化音乐的时候,我们说要通过学习掌握一种双重音乐能力。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我们进入音乐学院,我们搞音乐学研究的,比如研究西方音乐,你或许要花一辈子时间学习西方音乐才能做好研究,那凭什么我们研究别的民族就不用去学呢。其实都是一样的,搞西方音乐研究的你不会钢琴怎么能考进音乐学院呢?除非你考的是民乐系。研究西方音乐的人,他们都是从小开始学琴,他们才有资格说我能去研究西方音乐,因为你拿起谱子没办法演奏,你是没办法去研究的,所以说我们现在研究一个我们不了解的或者甚至是我们自己民族的传统音乐,我们都是要去学的。所以这一点不奇怪,对于中国人来讲,如果你的Music是西方植入的,你花了那么长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musician,现在又得花大量时间来改造自己,去面对你的传统。所以我觉得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实际上都具有“Intermusability”。今天的课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文字/图片:仲维成、陈浩捷、黄洁、林艺婷
编辑:林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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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座及工作坊视频持续更新中

目录:

(1)萧梅《多元文化中的唱法分类体系》

(2)林晨《减字谱中的音乐形态》

(3)萧梅《“谁的呼麦”——亚欧草原寻踪》

(4)宁颖《从朝鲜族“盘索里”表演看“长短”的生成逻辑》

(5) 崔晓娜《从音乐实践看“旋宫不转调”——以河北“十番乐”为例》

(6)萧梅 《多元文化中的歌唱方法与表演专题》第一课

(7)萧梅 《萨满(巫)仪式音乐中的“制度性展演”》

(8)杨玉成 《传统音乐的“逆向”重建——以蒙古族科尔沁英雄史诗的活化演唱实验为例》 

  (9)粤东海丰陶塘(下元节)礼俗纪实

(10)上双·生态联盟 | 苗族工作坊:如水·漂泊·交融——我与苗族务工阿姨的魔都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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