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垸区汉族儒家丧葬礼俗
【丧葬仪式音声研究】第6期
摘 要:洞庭湖垸区是一个有700年历史的汉族移民社区,保存着深厚的儒家丧葬礼俗。本研究以田野调查为基础,结合儒家传统丧礼及环洞庭湖区哉方志所记,对洞庭垸区儒家丧葬礼俗中的哭丧、装尸、奔丧、戴孝、葬期、棺材、墓地、纸札、香火、白喜事、唱夜歌、传承等情况作了系统考察。
关键词:洞庭湖垸区;汉族,儒家,丧葬,礼俗
作者简介:杨赛(1976-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导师
*本文原载于《大音》第5卷(2011)
引言
洞庭湖垸区位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气候区,为从长江上游带来的泥沙淤积而成的滨湖平原,几乎没有山丘,蛛网一般的大小河渠分割成众多块状居住区。地面高度在31米以下,筑堤高度31-35米。以水稻种植为主产业,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的农耕自然经济形态。居民区形成于明万历年间(1573-1619)(湘阴县志编纂委员会 1995:103) ,以家庭、家族为单位,聚村而居,人口比较密集,社会比较稳定,收入比较平均,基本上没有流动人口,700年来毫无具体目的地生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团结的礼俗社会(费孝通 1997:9)。
一、哭丧
当病人病情转危时,家人即将病人立即运回家中,放到病人自己的床上看护,不能让病人死在家外面。死在家外的,被称为野死鬼,没有善终。看护人发现病人病情转危,连忙召集病人家属到床前,喊他,为他送终。病人落气后,家属跪在尸体脚端烧纸钱,叫烧倒头钱或倒头钱。民国三十七年刻《醴陵县志》引《隋书·王玙传》曰:“凡初入死,无论贫富,必立焚纸钱九斤四两,谓之烧倒头纸,继之以焚轿及冥屋。”(丁世良、赵放 1991:498)
哭丧完毕,家属将其尸体移出床外,将床上的草、棉被等抱到户外就近路口燃烧,燃放鞭炮。《礼记·问丧》:“亲始死,鸡斯,徒跣,扱上,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干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三日而敛,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哭踊无数。”注曰:“亲,父母也。鸡斯,当为笄纚声之误也。亲始死,去冠二日,乃去笄纚括发也。”(阮元 1980:946)《礼记·丧大记》:“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妇人哭踊。” (阮元 1980:763)垸区哭丧已经不脱鞋,脱帽带孝,哭不交手,有的妇女哭时跺脚,不食粥,烧饭菜招待吊丧者。
二、装尸
对亡者进行装扮,垸区俗称装尸。四名男孝家用兜尸布将亡者移下床,放在亡者房间靠窗地下。两个女儿用清水为亡者浴尸,上身抹七下,下身抹八下,为亡者换上寿衣、寿靴,盖子孙被。寿衣又称男衫,为青棉布长衫,附近集镇上专门店里有售,一般由亡者的女儿配备,如亡者无女儿,则由侄女配备。亡者为男性,衣层奇数,女性则衣层双数。近年来,也有穿便装、西服入殓的。家境贫寒的,也穿日常衣服入敛。给亡者戴角式帽。在亡者身上盖一床子孙被。子孙被由绸缎制成,上面绣有男女人物,表示子孙昌盛。在亡者口内塞入米饭、生米、茶叶、金子等物。在亡者右手插桃树枝,以备黄泉路上打狗。左手插小折扇,以备赶路时散热。在亡者脸上蒙一块小方巾,以防惊尸。亡者头枕三角灰包,靴系7根白线,立亡者灵牌于脚尾,在亡者脚头点上香烛,长明灯,敬茶饭如生前。孝家跪在亡者脚后烧纸钱,以供亡者黄泉路上使用。
《仪礼·丧大记》:“寝东首于北牖下,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注曰:“人始生在地,去床,庶其生气反。彻亵衣,则所加者新朝服矣,互言之也。加朝服者,明其终于正也。体,手足也,四人持之,为其不能自屈伸也。” (阮元 1980:761)《仪礼·士丧礼》:“士丧礼死于适室,幠用敛衾。”注曰:“适室,正寝之室也,疾者齐故于正寝焉。疾时处北墉下。死而迁之当牖下。有床衽。幠,覆也,敛衾、大敛,所并用之衾。衾,被也。小敛之衾当陈。” (阮元 1980:338)《礼记·丧大记》:“始死迁尸于床,幠用敛衾,去死衣。”注曰:“去死衣,病时所加新衣及复衣也,去之,以俟沐浴。” (阮元 1980:769)汉代葬俗,人初死,即沐浴,陈尸于地,口含玉石珠贝。衣衾有缠丝币帛、纩棉,富贵人家用锦衣或天子所赐的玉衣,家境贫寒者穿日常衣服。尸体上盖有绣被,单被,复衿等物(杨树达 2000:48-51)。
告沐殓文
杨河森念 杨赛记词
呜呼,亲一卧莫醒,清白之身,岂容弗汶汶。衣裳之附,岂能弗皇皇。敢以香汤散沐,更服身章。
洗尘文三则
杨河森念 杨赛记词
呜呼兮弃世,倏忽几期。竭诚招请,魂归礼右。音容虽杳,视听如常,率衣绕膝,恍惚徬徨。洗尘今夕,泣进酒浆。灵其来格,举此一觞。既饮旨酒,载寝之床。
前面是家庭,宅舍犹新,儿曹罗列拜亲灵。雁齿初离频驻足,洗尽尘氛。
事死如事生,劳碌风尘。儿曹今日泣迓亲。冥路崎岖憔悴甚,酒进三樽。
三、奔丧
亡者断气时,家属大声向邻居报丧,或打电话向远方亲属报丧,告知亡者病危及去世时的详情。同治十三年刻《益阳县志》:“初丧,讣告亲友。有受吊者则曰以讣闻,有辞不受吊者则曰以讣辞。” (丁世良、赵放 1991:673)
接到报丧后,邻居应该立即前来探丧,亲属应立即前来奔丧。奔丧者应带奠仪。过去奠仪一般为绸布,用白纸黑字左写“某某大人千古”、右署悼念者姓名,悬挂于灵堂四周墙壁上。事后丧家可用来做被面。现在已不用绸布。鞭炮,供丧时使用。垸区办丧事要热闹,鞭炮越多越隆重。香烛,供祭吊时使用。礼金,普通关系邻居50元,其余则根据关系远近送礼金100到1000元不等,以资助丧事开销。所有奠仪均需交到临时设立的礼部记入帐目,以备孝家还礼,账簿墙面写有“礼尚往来”四字。孝家回馈吊丧者一包香烟、一包槟榔、一块毛巾等。亡者亲属还有以猪和鸡作奠仪的。汉代即有用缣帛、钱财做奠仪的。(杨树达 2000:151)。同治十三年刻《益阳县志》:“亲友吊念有赙仪,致奠有奠轴,香烛、馔羞,盛则羊豖之类。丧家各散帛,款以筵宴,则非礼所宜。” (丁世良、赵放 1991:673)
有人来探丧、奔丧时,孝家鸣放鞭炮迎接,孝子跪在灵堂西边向奔丧者行礼,奔丧者身穿素服立于灵堂东边受礼,然后,孝家与吊者共同跪在亡者尸体脚前行礼。《礼记·奔丧》:“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遂行……至于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免绖于序东,绞带。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 (阮元 1980:940)垸区奔丧不必成踊、可略佩带饰物。
举办丧事的全部开销由孝男分摊,孝女除奠金外,不再分摊丧事开销。一般而言,丧事总开销应超出奠金收入,孝男不能通过丧事敛财,否则,村人视为不孝。
在下葬前一天中午,孝家设晚宴款待来宾,俗称吃烂肉。饭前放鞭炮,宾客向亡者行礼,孝家向宾客回礼,俗称开吊。下葬前一天晚上,孝家设晚宴款待丧夫,孝子向每个丧夫磕头,并赠送礼物。早饭后出柩,下葬后孝家设午宴款待众人,俗称回山宴。
四、戴孝
尸体未葬,亡者的直系亲属晚辈居丧被称为孝家,穿孝服被称为戴孝。人类丧服传统起源很早,以区别于吉服,可能源于人类对于尸体的畏惧与禁忌。《仪礼·丧服》:“丧服,斩衰裳,苴绖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注曰:“斩衰裳者,谓斩三升布以为衰裳,不言裁割而言斩者,取痛甚之意。” (阮元 1980:338)孝服由孝帽、孝衣、孝带、孝棍、孝鞋组成。

图1 当今垸区人戴孝图

图2 《析城郑氏家塾重校三礼图》戴孝图
孝帽。由三纵一横四根竹篾编成、四周白纸缠绕,从前额至脑后拖出一条白布孝巾。戴轻孝者只披白布孝布,不戴孝帽。《析城郑氏家塾重校三礼图》载:“外毕冠,广三寸,落顶,前后以纸糊为材,上以布为三辟襵,两头皆在武下向外反屈之,缝于武以前后两毕之末,而向外襵之,故云外毕。”(聂嵩义1247:15)垸区的孝帽没有系绳。
孝衣。长白布大衣,沿前胸中缝裁开,原系以五对白布带,现改用扣子,没有发现用拉链的。袖口原为敞口,现改为松紧收口。这样改装更便于孝家保护穿在里面的衣服。孝衣配有口袋,以装零物。孝家戴孝的轻重由其与亡者的亲疏关系决定,直系重于旁系,男性重于女性,子辈重于孙辈,同辈只需在右袖上缠一白布条,长辈不用戴孝。以白布的长短区分丧的轻重,长布衣为重孝,短布衣为轻孝。一般服丧只在右臂缠白布带即可,邻里服丧只在腰间缠白布。未过门的媳、婿,在拖头下面系一红绳,俗称带红花孝。早先邻里丧祭于游丧沿途放鞭炮,丧家回赠以白布带。衰本为早先服丧时胸前所佩的粗布,以供孝家擦拭眼泪,后演变为丧衣。裳为丧裤。古时以布的粗细区分丧的轻重。粗布为重丧,细布为轻丧(丁鼎 2003:112)。同治六年刻《宁乡县志》:“及入殡成服,麻衣斩衰,要絰菅缕。凡亲属有服者给以白布齐衰,谓之孝衫,无服者给以袒免白布,长四尺五曰拖头,二三尺曰小帛。凡吊客,从人皆发小帛,款以酒肴,曰孝筵。许字未婚之婿,拖头下裹以红布,曰花红孝。”(丁世良、赵放 1991:677)
孝带。孝家腰缠白布,或黄麻绳。
孝棍,孝家手持外糊白纸的竹杖。丧杖最早的用途,其一是显示服丧者的爵位,其二是扶持疲弱的服丧者(丁鼎 2003:21),其三还有一定象征意义,《析城郑氏家塾重校三礼图》载:“苴杖,竹也。为父所以杖用竹者。父是子之天,竹圆亦象天。竹又外内有节,象子为父亦有外内之痛;又能贯四时而不变,子之为父哀痛亦经寒温而不改。故用竹也。”(聂嵩义1247:15)
孝鞋。原来孝家要脚穿草鞋,套在袜子外面。现在基本穿便鞋。
禁忌。丧事期间,孝家不得洗澡,不得说笑,不得行房事,不得入他人家门,不得操办喜事。丧事过后,即解除丧服。据杨树达考证,汉代人居丧不饮酒食肉,不近妇人,不作乐,不聘妻,不访友(杨树达 2000:176-180)。
五、葬期
葬期为2到10天,夭折孩童死后第2天下葬,寿终父母死后第4天即下葬。如丧家要请地师看黄道吉日,葬期则略长,由于尸体不易保存,一般求急不求缓。以前没有采用冰棺和冰块防腐,尸体很容易腐烂发臭,孝家请地师作法保尸。据传,地师作法,在棺底立一公鸡,公鸡不倒则尸体不腐。杨树达考证,汉代人丧期最短7天,最长433天。汉代人认为,办丧事为求快而不看时日,将带来灭族之祸(杨树达 2000:87-97)。这一巫风曾受到儒者的批判。《论衡·辨祟篇》:“死者累属,葬棺至十,不曰气相汙,而曰葬日凶。”(黄晖 1990:1012)同治七年刻《武陵县志》:“其葬期迟速,多有三朝、一七,不论吉凶之说。” (丁世良、赵放 1991:654)
垸区丧葬仪式有大开路、中开路、小开路三种。大开路用7-9人,时长7天;中开路用5人,时长3天;小开路用3人,时长1天。天路视孝家的经济状况和亡者身份而定,富有人家做大开路,一般境况人家做中开路,亡者为未成年人则做小开路。垸区富贵之家不多,穷困潦倒的也很少,一般以做中开路的居多。
六、棺材
棺材俗称千年福,长约180厘米,宽约80厘米,厚约15厘米,两端较粗,中间略细,棺盖两头上向微微翘起。以棺板厚者为尚,长宽尺寸根据亡者的身材而定。棺木全部用大杉木制成,如参用杂木或其他木,则视为不妥。垸区一般在老人健康时即购置木材,请大木匠上门打制棺材。棺材两端有福字浮雕。老人可监视棺材的打造,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打制棺材的木匠叫大木匠,打制日常用具的木匠叫细木匠。两个木匠工种师从、所用器具、工作方法都不相同。大木匠比细木匠地位略高。整口棺材只用竹钉,不用铁钉。棺材打制好后,要上漆,里面漆红色外面漆黑色,两年漆一次,不断加厚,直到老人过逝为止。棺材打好后,放置在老人的卧室床后面,用来盛放日常用品。垸区人认为棺材铺所售的棺材木板较薄,材质不好,一般不买。汉代即有衣周于棺,棺周于衣的风俗,天子之棺大,臣下次之,还有用小棺的。制棺用樟、楠、桐、杉、楴、柏、杂木,甚至瓦。古时制棺材不用铁钉,用所谓细腰。加漆有内朱外黑、朱底鉓画(杨树达 2000:54-66)。《家礼》:护丧命匠择木为棺,油杉为上,柏次之,土杉为下,其制方直,头大尾小。仅取容身,勿令高大及为虚檐高足。内外皆用灰漆,内乃用沥青溶泻,厚半寸以上,炼熟秫米灰,铺其底,厚四寸许,加七星版底,四隅各钉大铁环,动则以大索贯而举之。司马公曰,棺欲厚,然太厚则重而难以致远,又不必高大占地,使矿中宽易致摧毁,宜深戒之。椁虽圣人所制,自古用之,然板木岁久,终归腐烂,徒使矿中宽大不能牢固,不若不用之为愈也。孔子葬鲤,有棺而无椁。又许贫者还葬而无椁。今不欲用,非为贫也,乃欲保安亡者耳。程子曰:杂书有松脂入地千年为茯苓,万年为琥珀之说,盖物莫久于此,故以涂棺,古人已有用之者。”
迎尸入棺文
杨河森念 杨赛记词
呜呼我父,遽舍家庭。一梦不醒,百身莫赎。恪遵古制,附于身者必诚含有明文,虚其口而弗忍,爰用不具,以表哀忱。聊备果礼元仪,效为余阁之奠。伏翼含其颊辅,式玉式金。制乃衣冠,可仪可象。将迎尸而入殡,敢先事而告虔。
七、墓地
垸区流传着许多风水的传说,一般要请地师择时日,择吉地下葬。垸区人认为,如果祖上葬了地,就会对后代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利于生者,尽量要将尸体葬在风水宝地。同治六年刻《宁乡县志》:“葬事惑于风水,于今为甚,无家不求吉地,无人不谈风鉴。术士因之艳以利,怵以害,其不为所眩者几希” (丁世良、赵放 1991:678)。同治十三年刻《益阳县志》:“重堪舆,严选择,如骤不获吉,有朱攒殡于家者,有浮厝于山者。有殡于其家,必护以土,亦无敢累年,防火灾也。” (丁世良、赵放 1991:673)同治九年刻《澧陵县志》:“信堪舆,卜兆诹日,或停数年始葬。”又引吕在守望肃高乾隆十二年刻《府志·风俗》论:“坟墓所以安亲体,非以利生人也。今则惑形家之说,图谋风水,有以计取之者,有以势夺之者,有以货财诱之者,有以夤夜盗之者,甚至截他人祖坟之脉而葬其父母,且劈自己祖宗之冢而葬其新丧,以亲柩为富贵之资,借葬亲为垄断之策,殃连祸结,暴骸斫棺,不亦忍乎!此论甚正。醴俗近多蹈此,争山戕坟之案,无岁无之。又有无故而自掘其祖骸易葬他所,识者至动色相戒而不司,此皆为形家言所误而之甚者也。” (丁世良、赵放 1991:495)但垸区本身都是围湖填起来的水田,没有什么特别的风水宝地,只不要葬在正南、正东方,不对准大门、马路即可。
自汉以来就有择吉日下葬之风。《论衡·讥日》说:“《葬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刚柔,月之奇偶。日吉无害,刚柔相得,奇偶相应,乃为吉良,不合此历,转为凶恶。’夫葬,藏棺也,敛,藏尸也。初死藏尸于棺,少久藏棺于墓。墓与棺何别,敛与葬何异?敛于棺不避凶,葬于墓独求吉。如以墓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五行之性,木、土钧也。治木以赢尸,穿土以埋棺,治与穿同事,尸与棺一实也。如以穿土贼地之体,凿沟耕园,亦宜择日,世人能异其事,吾将听其禁;不能异其事,吾不从其讳。”(黄晖 1990:989-990)
商周以来,中国就有合族而葬的风俗。《周官·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媺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注:“族,犹类也,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 (阮元 1980:158-159)汉代也有夫妻合葬,一家数世父子兄弟并葬等风俗(杨树达 2000:97-104)。乾隆十一年刻《巴陵府志》:“坟无禁步,一姓之人共葬之丘,止以昭穆为次。(丁世良、赵放 1991:481)”汉代人喜欢垒高台为坟,绕墓筑垣,坟边种松柏、梧桐、杏等树木(杨树达 2000:97-104)。墓前刻碑。坟地一般处于居住地较距离的西北方向,还有水渠将死者空间与生者空间分开。(苑利 2002:144-145)垸区合族坟地一般不种植物,任其荒芜。有点坟上自生矮竹。举族合葬的目的,是让亡者在阴间继续生活在熟人社会中。
1977年推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原属于大队(组)的土地被承包到各户,祖坟地也没有保留,垸民死后,在自家宅基地、水田、菜园安葬的很多,垒土高出平地约一米。有的人家还用砖将坟围起来,并在坟堆上盖一层水泥,以防止植物乱长。每年正月十五,子孙上坟将荒草烧干净,在坟上掊一层新土。
八、纸扎
纸扎是用来代替明器的。民国三十七年刻《醴陵县志》引《隋书·王玙传》:“纸钱之作,自魏晋始有之,创自巫觋。云:汉以来,丧葬皆有瘗钱,后世以寓钱为鬼事。寓钱云者,寓形于钱也。初由瘗钱而寓以纸,名曰楮币,后乃踵事增华,凡衣服、舆马、庐宇、用具之属,莫不以纸象其形而用之,通称明器。” (丁世良、赵放 1991:498)同治六年刻《宁乡县志》:“初扎纸屋,连楹迭栋,宽广半中堂,床帐什物,鸡犬及轿马,衣服、箱篢烧之。” (丁世良、赵放 1991:677)乾隆三十一年刻《酃县志》:“葬不用明器,凡衣冠、舆马、方相及男女侍僮之属,咸以纸蔑为之。” (丁世良、赵放 1991:509)民国三十七年刻《醴陵县志》:“凡初入死,无论贫富,必立焚纸钱九斤四两,谓之烧倒头纸,继之以焚轿及冥屋。至中元节,则剪纸为衣、为物、为金银山,为乡党族戚亦咸以此相馈,谓之烧新衣。富者扎屋,务为闳瓦,高可容人、花木、犬马毕具,谓纸见火即变化如生人意,鬼乃有所享。” (丁世良、赵放 1991:498)
纸扎体现了人们的灵魂观念。人们相信,阴世与阳世的生活基本相同,甚至需要通过劳动才能取得生活所需(陈华文 1999:5)。
九、香火
垸区把后人对祖宗的祭祀称为香火。祭祀作为一种重要的宗教仪式,不断强调死人在阴间的福利是由阳世的后人来照管的。
下葬3日后开奠,叫复山。请地师算定某日亡者魂魄归来,设酒馔,布灰于堂屋,孝家到外处躲避,俗称回煞。

图3 做七表
孝家逢七祭奠,俗称做七,共设7个奠日,49日后七满。百日后祭奠,叫百期。道人写做七表,四周排定斋祭日期,中间竖写“慈传下孤子某某”,右边竖写“孝孙某某,孙女某某”,左边竖写“孝媳某某奉祀”。道场结束后,在堂前立灵位,装香点烛,供奉饭果鱼肉七七四十九日。同治六年刻《宁乡县志》:“父母生辰则祭之,思其饮食,思其笑语,如当日庆诞辰然;忌日之祭,终身之忧也,盖不胜其凄怆然。延及高僧亦祭之,则笃于追远已。中元荐新,除岁蒸祭,享必丰洁,祀必躬亲,幼子童孙奉香进爵,于是观礼,俨祖宗顾而乐之者然。” (丁世良、赵放 1991:678)同治六年刻《宁乡县志》:“出殡后,每年延僧道诵经,曰覆土,又曰应七,以五七为止,亦窍取儒家卒虞之意。小祥至禫服皆作道场。” (丁世良、赵放 1991:677)同治十三年刻《益阳县志》:每逢七日,请僧道诵经烧纸,谓之‘应七’,有自一七至七七者。” (丁世良、赵放 1991:673)
次年大年初一,孝家要到亡者和祖宗坟上去拜年,全村每家都要派出代表给新亡者叩头,叫拜头年。等头年过后,再请道人举行仪式,将灵位移到神龛长久供奉。同治十三年刻《益阳县志》:“行丧,行禫礼,乃纳主家龛,谓之‘上堂。’” (丁世良、赵放 1991:673)到亡者生日,或过节,都要在神龛上放上祭品祭奠。
垸区有清明节挂山的习俗。后代男性子孙在亡故先人坟上挂纸钱,已经出嫁的女儿不得回娘家挂山。同治十三年刻《益阳县志》:“其祭祖,清明设酒肴,剪草修茔,谓之扫墓,挂纸钱于墓上,谓之挂山。” (丁世良、赵放 1991:673)同治六年刻《宁乡县志》:“大寒修墓,清明扫墓,非规规于祭奠为礼,率子孙审顾徘徊,有依恋不忍去者然。” (丁世良、赵放 1991:678)嘉庆八年刻《常德府志》:“寒食扫墓,七月荐新,冬至祭祖,虽至贫者皆不废也。” (丁世良、赵放 1991:651)
七月烧包。传说阎王七月初一放亡魂还阳世,七月十五收亡魂归地府。农历七月十四晚,在亡魂回地府之前,亡者家人要将纸钱装入纸袋中,写上亡者的生辰和祭者的姓名,在门外烧化,以供亡者阴间使用,叫做烧包。同治十三年刻《益阳县志》:“中元设几筵,迎祖先神主于龛,或书牌位奉于案上,谓之接亡人。朝夕上供,如生人礼,自初一,或初七、初十日起,至望日起。以纸为冥钱,无论尊卑寿殀,凡亡者皆具冥钱,各书称号其上,封而焚之,谓之烧包。” (丁世良、赵放 1991:673)
农历12月24日是小年夜,垸民要去祖宗坟上送灯(亮),点香烛,放鞭炮,在坟上燃一把干稻草,以便让祖宗能找到回家过年的路。
十、白喜事
垸区把结婚、建房、贺寿等称为红喜事,把办老人的丧事称为白喜事。红白喜事都得请都管安排人事,统筹事宜。孝家请本组精明干练的长者做都管,成立专门的治丧委员会,统筹安排整个丧事的人事,张榜公布。一般有都管2人,抬丧16人,厨房10人,打杂8人,放炮2人,接待2人。丧葬人事全部来自本村本队,原则上每户出男女各1人。年龄在16-70岁之间。青壮男性负责搭棚、挖坑、抬柩、游丧、下葬、填土等重活,女性、老弱负责倒茶、送水、配菜、洗碗、招待来客等轻活。孝家给男女帮工提供饭菜、酒水,香烟、白布、毛巾等,但不支付工钱。以前举办白喜事之日,全队熄火,所有人都可以来孝家吃饭,举办红喜事则只有帮工才可以留下吃饭。现在办白喜事也只有帮工才可以留在孝家吃饭。垸区有“一家死人全队埋”的传统。但近年来,考学脱农的、招工进城的男性由于不以耕种土地为生活来源、故不必回乡参加本队丧事,待嫁闺中的女子本来就不必参加丧事,这使得有些农村地区出现死了人没人埋的现象,劳力不足,不得不改行火葬。
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前,垸区的基层行政组织为县、区、公社、生产队。后又设县、区,镇、乡、村、组。现设县、镇、村、组。“文革”期间,生产队是一个强有力的生产组织,经济按队核算,办食堂时全队在一个灶上吃饭,队员间知根知底,关系比较密切。生产队成了现在的互助团体,相当于一个扩大的家庭“Expanded famaily”(费孝通 2001:41),这种家庭关系是建立在土地联系的基础上的。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个队分成若干个村民自治小组。小组不再统筹各农户的生产生活,凝聚力大不如生产队。近30年来,垸区社会公共服务处于真空状态,社会活动靠传统价值观念维系,集体性活动中一般仍以队为单位。从白喜事人事组成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农村正发生着由家族社会向团体社会缓慢发展。
十一、唱夜歌
在道人进场主持丧事之前,孝家及邻居均不得有响动(使用音乐),这是儒家古礼,《礼记·丧大记》:“疾病,外内皆埽。君大夫彻县,士去琴瑟。”(阮元 1980:761)但自汉代以来,这个礼规已经被儒家破坏了。杨树达考证,汉代人死后发丧,亲属出游于外者当奔丧,宗族亲友则来吊,道远不能赴者则寄物为祠。丧家于吊者,飨之以酒肉,娱之以音乐,有吹箫,歌舞俳偶,连笑技艺等。这些违背礼制的丧俗受到儒家学者的批判。(杨树达 2000:66-68)同治六年刻《宁乡县志》:“设吊用鼓乐,曰转鼓,亦曰开堂。” (丁世良、赵放 1991:677)
晚上,孝家邀请亲邻在停尸的房间通宵打牌,陪亡者过夜,叫守夜、坐夜。以前还一起唱歌,俗称打夜歌。同治十三年刻《平江县志》:“俗遇戚里之丧,有群相邀集,竟夕张金击鼓,歌《虞殡》、《薤露》诸挽词者,谓之‘坐夜’。” (丁世良、赵放 1991:487)光绪八年刻《华容县志》:“讲礼之家,亦有遵朱子《家礼》,不作佛事者。俗相沿,竟有丧家殡夕通宵围坐,张金击鼓,设饮呼唱,谓之孝歌,最为无谓。” (丁世良、赵放 1991:488)




十二、传承
宗族还要主管本族的文化教育。周王办辟雍,诸侯设黉宫,供本族子弟上学。垸间十分重视教育,耕读传统深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据杨家祠堂原图,设有书室,请私塾先生为本族子弟授课。所需经费由祠堂田租出一部分,学生交纳一部分。非本族子弟也可以来上学。规模最大时有学生四百人。一般都是附近的农家子弟,没出过什么大人物。垸区儒家丧礼的主持者杨河森、苏干堂、刘孔昭等人都曾在杨家祠堂义学念书。
杨河森,81岁,望城县乔口镇湛水村大屋垸组人,在杨家祠堂义学读过3年蒙童,修《三字经》、《论语》二十章、《幼学》、《五子干》(史书摘要)。后在成馆,又主修《诗经》、《书经》、《春秋》。上课时,老师先将学生集中在一起,先将古文向学生做出解释,俗称点课文,再由学生回到自己的房间背诵。学生必须在下次老师点课文之前将上次所点内容背诵出来。房间有床,有座位,可供学生休息和学习。逢三、六、九日,老师出一道题目,让学生做作文。做完后,呈交老师检阅圈改。题目一般根据书中所学的内容拟定。老师的书法很好,要求学生在中午休息时自行练习书法。学生自己购买字帖,照贴临写。杨河森练柳公权体。
杨河森读义学时,早已取消科举。家里送他上学,不是为了做官,主要是为了增长知识,开发智力。杨河森家系中农阶级,有水田60亩,请不起长工和短工,由自家五兄弟自己耕种。每年收成为30担亩谷,一担谷约40到50斤,供全家口粮之外,略有盈余。家里就派一个有决心、聪明的孩子去念书。杨河森排行第三,其他四个兄弟读得很少。杨河森读书可以不参加家里的劳动。读蒙童一年学费几担谷,读成馆一年学费要20担谷。
从杨家祠堂义学毕业后,杨河森自己教过三年蒙童馆,有十几个学生,所得薪水当一个劳动力的工资。解放以后,队里不准杨河森教书,安排他做计工员、会计,和其他村民一起参加劳动。
然而,自清以来,儒家丧葬礼俗即受到佛教的丧葬仪式的挑战。嘉庆八年刻《常德府志》:“有延僧道殊殓作佛事者,谓之建道场。” (丁世良、赵放 1991:650)同治十三年刻《益阳县志》:“近多知儒教为正,不信佛事,每有自留遗命戒此者,惟妇妇辈多痼信之。而贫窭之家,以儒礼设施较难,才教办理为易,舍此就彼,亦势使然也。” (丁世良、赵放 1991:673)私塾本是儒家文化的基本细胞,私塾的废弃,儒家礼俗失去固定的传承机制。
结语
洞庭湖垸区是一个有700年历史的汉族移民社区,保存着深厚的儒家丧葬礼俗。本研究以田野调查为基础,结合儒家丧礼及环洞庭湖区方志所记,对哭丧、装尸、奔丧、戴孝、葬期、棺材、墓地、纸札、香火、白喜事、唱夜歌、传承等情况作了考察。传统习俗是汉族乡土社会最稳定的元素,对汉族生产生活、文化艺术都产生重要影响。
总策划:萧梅
文字:杨赛
校对:林艺婷
编辑:林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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