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暨民族民间歌唱数据库”少数民族民歌及唱法征集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6-01-03

“中国传统暨民族民间歌唱数据库”少数民族民歌及唱法征集公告

一、征集宗旨

曲目是根,唱法是魂;没有唱法的曲目演唱是不完整的。歌唱方法背后是一首民歌与语言、文化、自然环境,甚至身体惯习长期、深层的关联和对应。从民间唱法的存续来看,由于其散布于中国各地各民族中,具有原生性、口传性与乡土性等特点,在当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民俗语境与生态环境变迁以及传承主体的更迭换代等因素下,许多少数民族唱法已濒危或即将失传,急需抢救性地发掘、整理、记录与保护。


为了进一步开展对不同民族民间唱法及其原生文化语境信息的采集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濒危唱法的数字化保护,“中国传统暨民族民间歌唱数据库”特发布少数民族民歌及唱法征集公告。

二、资助经费

本次征集工作根据申请人的采录情况,资助额度为:0.2万—0.3万元。

三、征集内容

由申请人田野考察所采录的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民歌与歌唱方法(优先考虑人口较少民族及贵州省少数民族)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中小学教师,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高校研究者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要求。

2.在站博士后与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并附导师推荐函。


(二)征集工作期限

本次征集工作期限为8个月,不晚于2026年9月10日提交征集材料。

五、申请人工作要求

  1. 申请人须考虑所采录民族和地区民歌与歌唱方法的丰富性。应提交全部采录所得的原始照片、音视频资料,其中照片须为RAW格式,音频文件为WAV格式,视频文件为MP4格式。


2.所有采录的民歌信息,须填入《唱法信息采录表》(见附件)。申请人应依据表格栏目完整记录征集内容及相关访谈信息,每份采录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


3.鼓励申请人同步提交田野调查及采录过程中整理的逐字稿与田野笔记。


六、申报方式

申请人需将申报材料交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由导师签署意见。审核后的材料需按时寄送至上海音乐学院,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送时间和地址

1.电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

2.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湖南街道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 周珂 193********0760(邮寄材料截止至2026年1月15日寄达)

(二)报送材料

  1. 电子版材料:邮件以“申请人姓名+单位+2026年度采集工作申请书”命名,内含以“申请人姓名+2026申请书”命名的《申请书》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hcmchangfa2025@126.com。电子版需为加盖公章扫描后的PDF版本。

2.纸质版材料:《申请书》(见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次,电子和纸质版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三)评审与公示

“中国传统暨民族民间歌唱数据库”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公众号公示。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将统一参与工作培训(在线)并签订正式合约。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珂

电话:193********0760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湖南街道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

邮政编码:200031


本次征集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传统暨民族民间歌唱数据库”所有。



附件1:申请书.docx

附件2:唱法信息采录表.xlsx

(附件请点击此超链接转至公众号文末点击同名蓝字获取)


撰稿:周珂

公众号编辑:高苑

公众号审核:徐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