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堂课
“关于重建民族音乐学”
Rice, Timothy. 1987. “Toward the Remodeling of Ethnomusicology.” Ethnomusicology 31(3): 4 69 – 488.
主讲:潘妍娜(博士一年级)
l 作者简介: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音乐学系名誉主席、艺术与人文学术研究院副院长、 《民族音乐学》杂志的编辑(1981-1984),曾任SEM的主席(2003-2005)
Timothy Rice专门从事巴尔干传统音乐的研究。在他的研究主题中,他研究音乐的认知,音乐和政治,音乐和意义,大众传媒和保加利亚研究中音乐的教习,并且写了大量关于民族音乐学理论和方法的文章。他出版了《愿它充满你的灵魂:体验保加利亚音乐》(1994)和《保加利亚的音乐:体验音乐,表达文化》(2004)两部著作,并在《民族音乐学》、《传统音乐年鉴》《民族音乐学论坛》和《美国民俗杂志》等刊物上发表了大量文章。他是十卷本的世界音乐大百科全书的编辑之一,主要编辑了第八卷“欧洲”。编辑过一本学术论文集《音乐的跨文化视角》(1982)。
l 文章结构:
一、重建模式的原因——梅里亚姆模式及问题
二、赖斯的模式
三、模式的部分
四、模式的阐释
五、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l 文章论点:从社会环境与音乐的关系中探寻音乐的形成过程,提倡一种
音乐的整体研究。
正文:
一、重建模式的原因——梅里亚姆模式及问题
n 学科模式的有效性
使一门学科模式化,我们需要问两个问题,一个是描述性的问题“我们在做什么?”另一个是规定性的问题“我们应该做什么?”这个答案肯定得依赖于造模式者的思想和社会的基质。而这种模式的效果也某种程度的依赖于它简单而有效地概括了这个领域当前正在做的,或者为未来的行动提供了一种参考。
n 1964年梅里亚姆的三重模式
基本含义:三个分析的层次——关于音乐的概念,和音乐相关的行为,和音乐声音本身。”
该模式的影响力:
1、将民族音乐学限定为“文化中音乐的研究”,这种观点后来被修改为“作为文化的音乐”和“音乐和文化的关系”,从那时到现在一直是学科核心概念之一。
2、增加了与音乐相关的社会的、行为的研究的数量和声望。联系行为到“音乐声音本身”。
该模式的三种属性:
1、它是一种有着三种分析层次的简单的模式(它有影响力的原因是它容易记忆)。
2、它的三个层次相对完整和包含一切。
3、它是一种令人信服的模式
n 梅氏模式的核心问题:“我们怎样令人信服的谈论音乐和其他人类行为之间的联系呢?”大量社会科学理论的引用被用来解决这个问题。 (笔者注:我们一直在谈论音乐同文化的关系,可是我们往往只是把音乐与文化做平面的现象陈述,很少真正谈到,文化是如何影响音乐的,音乐又是如何支持这种文化的,从梅里亚姆的模式来看,也没有具体谈到概念如何影响行为,行为怎样产生声音,声音又怎样作用于概念,这确实也不是人类学做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借助认知心理学的专业知识才能达到的。)
n 人类学与音乐的结合受到质疑:民族音乐学家的社会和文化的观念可能落后了,社会环境与音乐结构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因此,民族音乐学似乎处于一种相当奇怪的位置。一方面,我们有一个过时的模式继续有所影响并且限定了这个学科的核心问题。另一方面,对与我们解决问题所能达到的程度存在一种悲观主义继续的反对人类学模式(过于强调社会科学取向而较少关注音乐审美和个人的音乐经验)
n 在这种背景之下我认为是时候重新思考音乐学和它的同类学科之间的关系了,沿着描述和规定我们实际做什么的路线重建这种关系,而不是听从特殊学术传统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
n 学科模式的必要性:它提供一种思想框架有助于我们概念化,解释,分类和评估我们的工作,并且他们可以提供某种方向或目的意义。
n Lewis Thomas 蚁丘的隐喻:描绘了科学的事业和蚁丘的建立很相似。
二、赖斯的模式
n 模式提出的两个原因
1、我的教学经历 ——质疑“音乐的形成过程是什么?”音乐与环境的关系是什么?
2、重读吉尔兹的《文化的阐释》——受到了启发,被他宣称的“象征体系……是历史的构成,社会维持和个人应用的”所触动。立刻认为这些正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音乐的“形成过程”。
作者认为现在民族音乐学家将研究音乐的“形成过程”,他们将询问并试图回答这个迷惑人的简单的问题:人们怎样制造音乐?
或者以更详尽的形式:人们怎样历史的构成音乐、社会维持和个人创造并体验音乐的?
在其他学者的研究中也曾经提到过此类问题:
n Herdon 和Mcleod在他们的《作为文化的音乐》中也问了同样的问题“人们怎样制造音乐”但是没有继续明了的叙述这种模式。
n John Blacing认为与产品形成对照的或许是对于过程的强调更有说服力,那就是这儿的模式。
n Steven Feld提出关注听者“作为社会和历史的相关的人”——一种概括了这个模式三极的陈述。
n Bonnie wade指出“印度艺术音乐的表演实践中的创造包括……个人表演着的角色,他怎样看待与他自己的音乐传统、他的表演同伴、他的观众相关的他自己的创造。”
n Kenneth Gourlay(1982:413)“Gourlay的A..B.C”号召“一种具有三个不同的调查领域的通人情的民族音乐学。”A,代表了Armstrong,动人的存在,包括了“音乐的符号怎样产生影响和意义的,以及它们产生了什么影响。”B,代表了Blacking的变迁模式,而C,代表了condition,context和conceptualization。然而他没有继续表明这三个领域怎样能联系起来
因此,这儿提出的这个模式大概的轮廓即将清晰的呈现。
三、模式的部分
1、“历史构成”
n 包括两个重要的过程:1)、随着时间推移而改变的过程;2)、在当前的每一刻与过去的形式和遗存重新相遇并再创造的过程。
n 个人在社会中的操作必须达到掌握、学习许多之前的音乐形式并在其中选择。音乐家/表演者为了音乐家/听众制造音乐,而音乐学家为他们的读者和观众写作或讲演——两种操作都需要一种与历史构成形式复杂的相遇
n 历史的构成也被解释为音乐变迁或音乐历史的的历时研究。
2、社会维持
这个过程一直被民族音乐家在梅里亚姆的《音乐人类学》之后很好的被证明,社会构建的制度和信仰体系维持、选择音乐的方式:音乐的生态环境、经济和赞助制度;音乐和音乐家的社会结构;音乐的抗议、审查制度和政治;表演环境和惯例;关于音乐的权利和结构的信仰;音乐教育和训练等等。研究这些社会体系影响音乐的过程,以及相反的音乐怎样影响这些社会体系一直是过去二十年最多产的研究领域之一。
n 强调个人可能是民族音乐学最近才开发展也是最弱的领域。而个人作曲家和个人创造活动的研究在历史音乐学中是确定的。
3、个体创造
平衡的方法是承认社会中个性和唯一性的重要性和程度,在历史、社会和个人的过程之间寻找一个平衡,这将是音乐文化解释的重要部分。个体创造和个体体验的逐渐增加成为学术调查的目标。
一些可能讨论个体创造和个体经验的议题包括:个别曲目、风格的创作、即兴和表演;音乐形式和结构的感知;音乐传达的情绪、生理、精神和多重感觉体验;组织音乐体验并联系到其他体验上的个人认知结构。假如对个人和个人体验的兴趣继续增长,那么最终民族音乐学的历史可能被解释为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在早期的“比较音乐学”阶段关注历史和进化的问题,到“音乐的人类学方法”之后关注社会生活中音乐,再到最近或下一阶段关注历史和社会中的个人。
4、《民族音乐学》 1979到1986中的文章统计
大量强调社会过程,但令人吃惊的也有很多关注个人过程
四、模式的阐释
n 这个模式暗示了阐释的四个层次
1、在第一层也是最基本的阐释中,我建议除了将梅里亚姆模式的三重层次彼此联系,我们将他们放在这个新的模式中询问他们怎样有助于我们确定的形成过程的?
n 在这个模式中,梅里亚姆的分析层次仍然可以被使用,但是他们彼此之间联系的方式更容易获得。此外,与认可声音、概念或行为的形式的描述不同,这个模式需要解释我们的描述意味着什么。
n 例如一个音声本身的正常分析可能产生解释在风格的历史构成中一首曲目的重要性,或者解释在曲目或表演中显露的个人创造的过程,或者解释影响了形式的文化或社会体系中的要素。
2、第二层的阐释:这个模式的三部分部分是怎样相互联系产生解释的。梅里亚姆模式的两个结构问题引起的解释的问题,我的这个模式解决了。
第一个问题:在梅里亚姆的模式中音乐声音直接与行为和认知形成对比。以一种人为地方式将音乐和背景分离。
第二个问题:在梅氏的分析层度间的联系仅一种单向的并且是仅仅是一个和另一个联系。在我的模式中,每个层次都和其他两个相联系。在模式中存在更多的关系因此有更多解释的可能性。每个过程因此可以根据另外两个被解释。
3、第三个阐释的层次 :陈述人们怎样制造音乐的。假如我们想象在许多文化中存在基本的形成过程,这将引导我们去创造可比较的微观研究
n Stephen Satory多伦多的匈牙利人的音乐研究中,对于这个模式的运用。使用这个模式使得Stephen从许多不同的视角重新整理他的材料。
4、第四个解释的层次:最终证明在全部的人类音乐行为中什么是共享的和什么是唯一的 。Blacking(1976b:11):民族音乐学分析的目标是揭露对于制作和欣赏音乐的过程什么是特别的,与其他社会行为不同的。在这个层次上民族音乐学将有助于许多认知领域的比较研究和有助于普遍的人类知识。假如音乐中的基本的“形成过程”被认为是历史的、社会的和个人的,那么“音乐的过程的”最终认同将联系音乐到其他人类行为,联系音乐研究到其他学术领域。
五、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n 民族音乐学的这个模式包括了历史学的、人类学的和精神生物学的内容,是一种统一的音乐学。反映了民族音乐学家这些年来想要努力的方向。
n 整体音乐学——关注整合我们的音乐知识成为我们的精神、社会、历史和心灵的过程的知识整体,以及关注所有人类和国家的音乐。这种完整的音乐学可以最好被设想为根植于三个意义深远的学科:历史,人类学和心理学。这种合成学科在定位上是人文学科还是社会学科或许可以被彻底的搁置。
n 我们正处于全球化时代,学科正在逐渐融合。音乐学必须参与这种运动。我们能从中获利并且能对其做出贡献。这样一种音乐学比我们当前单一的视角有更多的机会对我们人类的知识作出有益的贡献。假如我们能创造统一的音乐学乐于大胆的解释音乐“形成过程”的特征,其结果将是一个新的和强大的学科
课上讨论:
主讲:我最后想和大家讨论一下,赖斯的模式想解决的是音乐的形成过程,想解决梅里亚姆没有解决的问题,他提出这个模式更加整体的来看待梅里亚姆的模式,但是他最终有没有解决梅里亚姆的问题呢?我觉得他好像没有解决。
齐江:“人是怎样创造音乐的?”这个问题是谁也回答不了的。
曹 老师:这篇文章有中文翻译,你们看了中文翻译后再看原文,有没有什么出入?
齐江:我对照了一下,其中有很多省略的,比如说开始的部分,译文有很多没有交代,省略了很多,但是这个背景对我们理解文章很重要。
曹 老师:没有背景同有背景,读起来有什么不一样的?
徐欣:不知道他的出发点是什么。
曹老师:对,就是为什么赖斯要对梅里亚姆的模式提出修正。
吴艳:我印象当中原文中谈到历史音乐学、比较音乐学之间关系的时候,对这些学科的认识上翻译与原文有出入,比如说这篇文章中肯定了历史音乐学一些优点的地方,但译文好像语气转了。
曹老师:这个口吻是非常重要的,也即是所谓的“字里行间”。不但在你们提及的翻译文章内有这个不足,今天主讲也存在这个问题,有些地方没有抓住这个语气。 比如其中讲到“我们有一个旧的模式……”应该翻译为“一个过时了的模式”,实际上赖斯是持批评态度的。实际上是对50年代到80年代北美以梅里亚姆之类人类学偏执的主流思潮的挑战。所以如果你们不看原文,把译文当做等同原文的读物,你们就不能全面知道民族音乐学是什么,不知道人家实际在对学科做反省,在反省的过程中提出修正的方案。
主讲谈到的赖斯的模式没有解决什么问题,这其实是对文章很好的反省,民族音乐学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一点要有自知之明。梅里亚姆的模式与赖斯的模式,充其量提供的是民族志的描述。所以后来赖斯的另一篇文章《时间地点隐喻》实际上也是在讲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一个民族志的描述,不管是所谓的深描还是浅描,描述的是成品还是过程?清楚问题后你就会发现模式的不足。民族志不纯粹是纪实,要比纪实更多,是有分析的解译。如此来看,民族志就是应该包括记实的描述加阐释的描述。在对音乐的研究上,音乐本身是产品也是产品的社会化过程。对音乐的民族志描述,必须两者兼顾,这才是“关于音乐的民族志“(musical ethnography)。也就是说,除了描写音乐的社会化过程,还需要描写音乐本身是什么?从音乐切入,置它于大文化背景来理解它,这是“点”到“面”,再回到“点”的思维逻辑,也可以说是一个修禅的过程,后面的“回到音乐”,音乐就不再是音符本身了。
曹 老师对本文的点评:
【这篇文章是自Merriam的The Anthropology of Music以来的一篇对学科定位和理论取向的反省。反省之余,更重要的是Rice对问题提出的建设性回应。以下是我想各位注意的文中的一些段落。】
曹 老师请同学注意的段落:
l p.469
用词源自Charles Seeger。】
l p.471、472、478、
【注意这里用的是“取向”(“approach”),西方学界没有视“anthropology of music”为“ethnomusicology”学科的同义词或代用词;同样,学界也没有因为有了所谓的“音乐学取向”(“the musicology of music”)而将其视作“ethnomusicology”的另一个学科同义词或代用词。试想,如果“anthropology of music”(“人类学取向”)作为学科名词成立的话,那么是否还有一个“音乐音乐学”(the musicology of musid)的学科?】
【这一段中提及的“反省”(“rethink”)ethnomusicology与其他“相关”(cognate)学科之间的关系,反映了Rice并不是把ethnomusicology与anthropology混杂为一,而是对学科有“核心”和“相关”的定位概念的。这与Adler的整体“音乐学”的构图中的音乐学领域研究与其他“辅助”学科研究的概念是一致的。这里,Rice的核心是音乐学属性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注意:“particular scholarly traditions” 指的是Merriam和他的追随者。】
First level of Rice’s model: Analytical Procedures
Second level of Rice’s model: Formative Processes
Third level of Rice’s model: Interpretation
l p. 480
分析描述、interpretation理解、explanation解释)归根就底只是一个一般性的普遍认知步骤。(也见于Adler、Merriam等人的书写)同样,所谓的“浅描→深描”,实质上也是这样的一个步骤。国内曾有文章对Rice的这个简单、一般性的认知步骤赋以“理论化”了的阐释,弄出一些作者本人原著中没有的深奥结构,这是不必要的。同学们要记得,要从原来的文章中了解作者的所说,不要一厢情愿的附加和发挥。】
【他的第四个层面是“比较”指向的(comparative in approach)。】
Fourth level of Rice’s model:
【对Ethnomusicology与Musicology的关系,Rice有以下的看法:】
l p. 482
l p.482
【20世纪步入21世纪,民族音乐学与历史音乐学两者之间的视角和方法学越来越接近(见曹文,2009),只是对研究对象的定位,历史音乐学仍然比较单一,而民族音乐学则把世界所有的音乐文化(包括历史音乐学的研究对象)都囊括了在它的研究对象之内。】
【确实,一个事物或事件可以有多个�角的关注和解释。】
l p. 483
【“Sub” 指的是,ethnomusicology是musicology的支科“sub-discipline”。另外,这是在上一世纪80年代已有的觉悟,但我们中国学界的部分学者至今还在纠缠不清之中钻牛角尖。】
【Rice对“个人”, “社会”,和“历史”的着重,与“历史音乐学”(historical musicologists)的一贯研究有不少共同之处:比如,历史音乐学中对作曲家和作品的“个人”研究;历史音乐学中对作曲家及其恩主的“社会” 研究;以及历史音乐学对音乐风格的“历史”演变的历史研究等等。】
【对待同样一个文化事物或事件,社会学家去看是一个解释,人类学家去看是另一个解释,音乐学家去看又是一个解释,因为大家所采取的�角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这个事物或事件本身仍是一体。这使我想到,禅学中对“心与境”的理解:当我们用什么心来看待事物,我们看到的便是什么样的境。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的一个部分,它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学科。真如Nettl最新出版的“民族音乐学”中所说,民族音乐学是在音乐学和人类学等这样的巨人的滋阴中成长的,但不要以为自己什么都能搞,什么都懂,要好自为之!】